福音释义:爱的火焰

常年期第二十主日(丙年)的福音及释义。

福音(路12:49-53)

那时候,耶稣对门徒说:「我来是为把火投在地上,我是多么切望它已经燃烧起来! 我有一种应受的洗礼,我是如何焦急,直到它得以完成!

你们以为我来是给地上送和平吗? 不,我告诉你们:而是来送分裂。 因为从今以后,一家五口的,将要分裂:三个反对两个,两个反对三个。 他们将要分裂:父亲反对儿子,儿子反对父亲; 母亲反对女儿,女儿反对母亲; 婆母反对儿媳,儿媳反对婆母。」


释义

圣史路加记载,当耶稣快要去到耶路撒冷去接受苦难和死亡时,祂向门徒揭露自己心内那最深切的渴望。 祂提到祂快要接受的、祂即将成全的、洗者若翰早已宣告了的「以圣神及火」的洗礼(参阅玛3:11)。 耶稣也以看似自相矛盾、令人困惑的言辞,预言祂将要为世界带来深邃的变革,这个变革会引起两极化的反应,甚至在一个家庭中也如是。

在圣经中,火象征天主的临在,例如燃烧的荆棘丛(参阅出3:14),也正如天主教教理所告诉我们的:「圣神行动的转化能力。」[1] 多亏耶稣在十字圣架上的牺牲,祂把这股新的力量,这团火,送给世界。 但正如圣安博所说的:「这当然不是一团毁灭性的火焰,而是塑造向善的意志的火焰。 正如耶助米亚先知所说的:'我心中就像有火在焚烧,蕴藏在我的骨髓内。 』(耶20:9)正如厄玛乌的两个门徒所见证的,这团火是主耶稣亲自在他们的心中点燃的:『当祂在路上与我们谈话,给我们讲解圣经的时候,我们的心不是火热的吗? 』(路24:32)」[2]

耶稣渴望点燃人的心,这个渴望从古至今已经改变了无数慷慨地回应了祂的人。 例如圣施礼华便告诉我们自己有关的经历:「当我预感上主想要一些东西,而我又不知道它是什么时,我就大声呼喊,我就──尽我所能! ──唱出这些你们一定在心中回味过,即使没有用嘴唇念过出来的一句:ignem veni mittere in terram et quid volo nisi ut accendatur?『我来是为把火投在地上,我是多么切望它已经燃烧起来!』(路12:49)而它的回应就是:ecce ego quia vocasti me!『 祢叫了我,我在这里。 』」(撒上3:8)[3] 我们可以扪心自问,我们是否习惯性地拥有圣人们的这种勇毅,随时随地准备在自己的灵魂中回应天主的行动。 我们每天与天主的对话,是否像厄玛乌的两个门徒一样,点燃着我们的心呢? 我们是否让圣神激励我们,像他们两人一样,怀着同样的福传热忱,喜乐地向他人宣告这个消息呢?

为了点燃耶稣的心所渴望的「爱之火」,祂首先必须经历祂称之为洗礼的苦难和死亡,使祂感叹说:「我是如何焦急,直到它得以完成!」耶稣又加上一句说:祂的降来带给人分裂而不是和平──甚至在一个家庭中也会出现的分裂。 但正如教宗方济各所说的:耶稣并不是要使人群分裂。 相反,耶稣是我们的平安,是我们的修和! 但这个平安并不是隐藏在坟墓里面的平安,它并不是保持中立。 耶稣带来的不是保持中立,不是不惜一切代价地与他人妥协的平安。 跟随耶稣意味着放弃邪恶和自私,选择良善、真理和正义,即使这样做需要我们牺牲和放弃自身的利益。 而这的确会造成分裂; 正如我们都知道的,它甚至会断绝最亲密的关系。 然而你们要小心:制造分裂的不是耶稣! 祂定立了一个标准:是为自己而活,还是为天主和为他人而活; 是被他人服侍,还是服侍他人; 是服从自己的自我,还是服从天主。 正是在这个意义上,耶稣是'反对的记号'(路2:34)」[4]

[1] 《天主教教理》,696

[2] 圣安博,《路加福音》,7,131

[3] 圣施礼华,1962年10月2日一个默想的笔记。 载于《道路历史-批判版,第801条的注释》

[4] 教宗方济各,2013年8月18日三钟经前的讲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