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婚姻?

以下是一些关于婚姻的常见问题的解答,包括「婚姻真的是终生的吗?」以及「夫妇应该如何看待生育子女?」

摘要

1. 什么是婚姻?
2. 基督对婚姻有什么教导?
3. 婚姻是一件圣事,这句说话的意思是什么?
4. 婚姻圣事是如何举行的?
5. 举行婚姻圣事仪式的核心要素是什么? 什么是婚姻合意?
6. 婚姻圣事可以被宣告为无效吗?
7. 婚姻圣事有哪些效果?
8. 婚姻真的是终生的吗?
9. 夫妇应该如何看待生育子女?
10. 「家庭教会」指的是什么?
11. 教会允许夫妇分居吗?


1. 什么是婚姻?

婚姻的圣召已铭刻在男人与女人的本性上,造物主亲手所创造的人就是这样。 虽然长久以来,婚姻在不同的文化、社会结构和灵性态度上经历无数变化,但它并非是一种纯粹人为的制度。 这种多元性,不应使人忘记婚姻的共同和永恒特征。 尽管婚姻制度的尊严未能在各处以同样的亮度彰显出 来,所有文化都认为婚姻结合是相当伟大的。 「因为个人及社会的幸 福跟健全的婚姻与家庭生活,紧密相连」。

天主因着爱而造了人,也召叫人去爱; 这是整个人类最基本和与生俱来的圣召。 因为人是按照天主的肖象和模样而造成的,而天主本身就是爱。 天主这样造了男女,他们互相的爱情成为反映天主对人类绝对和永恒之爱的肖象。 在造物主的眼中,这爱情是美好的,非常美好的。

圣经确定男女是为了对方而受造的:「人单独不好。」女人是男人的「亲骨肉」,就是说,与他平等的她,与他最亲近的她,是天主赐给他作为「助手」的,如此她代表那「救助我们的天主」。 「为此,人要离开自己的父母,依附自己的妻子,二人成为一体」(创2:18‐25)。 这意味着他们两人的生命永远结合在一起,主曾亲自说明这种结合,祂使人想起造物主「最初」的计画:「这样,他们不是两个,而是一体了」(玛19:6)。 (《天主教教理》,1603-1605)

与圣施礼华一起默想

因为我说你有“结婚的圣召”,你觉得好笑吗? 那么,你正是有这个圣召。 把自己托付给圣拉法尔天使,就像他引领多俾亚般,让他保守你的纯洁直到旅途的尽头。 (《道路》,27)

2. 基督对婚姻有什么教导?

耶稣在公开生活之始,应祂母亲的请求,在一个婚宴上施行了第一 个标记(神迹)。 教会对耶稣在加纳婚宴的临在,认为非常重要。 这里,她看到对婚姻之美好的肯定,并意会到一个宣告:自那时起,婚姻要成为基督临在的有效标记。

耶稣在宣讲时,明确指出男女结合的原义,一如造物主自起初所愿意的那样。 梅瑟准许人们休妻,是对人的心硬作出让步。 男女之间的婚姻结合是不可拆散的:是天主亲自制定的:「凡天主所结合的,人不可拆散」(玛19:6)。 (《天主教教理》,1613-1614)

与圣施礼华一起默想

夫妻之间纯洁而崇高的爱情是神圣的。 作为司铎,我全心全意地予以祝福。 基督徒传统一贯把基督亲自参与加纳婚宴一举,视作天主赋予婚姻价值的证据。 圣济利禄亚历山大写道:「我们的救主亲赴婚宴,是为了祝圣人类生命的起源。」

婚姻是一件圣事。 这圣事使两人合而为一。 神学用惊人的笔法来表达这一事实,教导我们夫妻的身体乃是婚姻圣事的物质。 我主圣化并祝福夫妻相互的爱情。 祂预见的不仅是灵魂的结合,而且也是肉体的结合。 任何基督徒,无论被召度婚姻生活与否,都没有权利低估婚姻的价值。 (《基督刚经过》,24)

3. 婚姻是一件圣事,这句说话的意思是什么?

圣事是一个有型可见的标记,是主耶稣基督所建立的,旨在圣化我们。 婚姻圣事是基督所建立的七件圣事之一,当人以正确的意向去领受它时,它所带来的恩宠是一种超性的帮助,使人能够以基督徒的方式去活出婚姻。

对婚约的不可拆散性这种明确的坚持,曾使人感到困惑,并且看来好像是一项不能实现的要求。 可是,耶稣没有加给夫妇一项不能承受的重担,比梅瑟法律更沉重的担子。 祂来恢复受造界被罪恶所扰乱的原有秩序,亲自赋予人力量和恩宠,好能在天主国的新幅度中度婚姻生活。 夫妇是借着追随基督、牺牲自我和背负自己的十字架,才能「领悟」婚姻的本义,并在基督的助佑下,把它生活出来。 基督徒婚姻的恩宠是基督十字架所产生的果实,十字架是整个基督徒生活的泉源。

关于这一点,保禄宗徒用以下的话清楚地说明:「你们作丈夫的,应该爱妻子,如同基督爱了教会,并为她舍弃了自己,为圣化她」(弗5:25‐26),又立刻接着说:「『为此,人要离开自己的父母,依附自己的妻子,二人成为一体』。 这奥秘真是伟大! 但我是指基督和教会说的(弗5:31‐32)。 (《天主教教理》,1615-1616)

与圣施礼华一起默想

婚姻是一件神圣的圣事。 当时间到来,你准备去领受它时,让你的神师或告解神父,给你介绍一本合适的书。 这样你会准备得更妥善,好去承当家庭的重担。 (《道路》,26)

4. 婚姻圣事是如何举行的?

根据拉丁教会的传统,双方新人是基督恩宠的施行人; 是他们两人在教会面前,经互表合意,而互相授予婚姻圣事。

主礼的司铎(或执事)出席婚礼,代表教会接受夫妇的同意,并为他们赐予教会的降福。 教会圣职人员(以及证人)的出席,具体地表达了婚姻是一项教会性的事实。

因此,教会通常要求信友们以教会礼仪的方式举行婚姻圣事。 这项要求有多重理由:

圣事性的婚姻是一项礼仪行动,因此应该在教会的公开礼仪中举行。

婚姻在教会内于夫妇之间以及对子女产生权利与义务。

由于婚姻是教会内的一种生活状态,必须对其有确定性(因此有证人的义务)。

公开的承诺可以保护那已说出的「我愿意」,并帮助夫妇忠于这份承诺。

在拉丁礼中,如双方新人是天主教徒,他们的婚礼通常在弥撒中举 ,因为所有圣事与基督的逾越奥迹都是相连的。 在感恩祭中,新盟约的纪念得以实现:基督在新盟约中永远与祂钟爱的净配── 教会 ── 结合,为了她而自作牺牲。

「由于婚姻礼仪庆典是圣化的圣事行动,...... 它本身一定是有效的、有价值的和有效果的“。 为使即将结婚的夫妇妥善准备自己的婚姻庆典,他们适宜先领受忏悔圣事。

藉着婚姻圣事的 呼求圣神祷词,新婚夫妇领受圣神,就是基督与教会之间爱情的共 融。 圣神是他们盟约的印记,他们爱情永不枯竭的泉源,也是使他们的忠贞历久常新的力量。 (《天主教教理》,1621-1624)

与圣施礼华一起默想

以婚姻与家庭为其目标的爱情,也可以是一条奇妙的天主之道、一个圣召、一条通往完全地为了天主而献出自我的道路。 我曾经向你们说过要完美地做每一件事,要把爱心灌注入每日的小职责中,在这些细节里找到那件'属于天主的东西'──这一切都特别适用于这个有人类本性的爱情包含在其中的重要事情。 (《与圣施礼华谈话》,121)

5. 举行婚姻圣事仪式的核心要素是什么? 什么是婚姻合意?

婚姻盟约的主角是受过洗的一男一女; 他们可自由结婚并能自由地表达他们的合意。 所谓自由的就是:没有受到强迫; 没有受到自然律或教会法的阻碍。

教会认为新婚夫妇彼此的合意是「成立婚姻」不可缺少的因素。 没有合意,也就没有婚姻。

婚姻合意是一项「夫妇互相授受自身的人性行为」:「我接纳你作我的妻子。 我接纳你作我的丈夫“。 这使夫妇连结一起的合意,在他们两人「成为一体」时,得以完成。

合意应是每个立约人的自愿行为,不受暴力或外在重大威胁所迫使。 任何人间的权力都不能取代这合意。 如果缺少这分自由,婚姻也就无效。 (《天主教教理》,1625-1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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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就是一心一意; 就是为所爱的人而生活; 就是不再属于自我,而是幸福而自由地把自己的心和灵魂,从属于那人的意志...... 同时,也是自己的意志。 (《犁痕》,797)

你从未感到过,像现在所感到的,如此绝对的自由。 你的这种自由:交织着爱心与淡泊,安全感与惶惑感; 因为你丝毫不信赖自己,却是一切只信赖天主。 (《犁痕》,787)

我常常告诉那些蒙天主召叫去组织一个家庭的人,要永远彼此相爱,要以他们青春的爱情去相爱。 任何人若以为爱情会随着人生中的忧虑与困难的出现而终止,那么他对婚姻的理解是浅薄的。 婚姻是一件圣事,是一个理想,是一个圣召。 恰恰在这时,爱情才会更加茁壮。 无论多少忧虑与困难,都无法淹没真正的爱情,因为那些愿意一同慷慨地牺牲自我的人,正是借着这些牺牲而更加亲密。 正如圣经所说:「洪流不能熄灭爱情」,无论多少实质上或精神上的困难,「都不能熄灭爱情」(雅歌 8:7)。 (《与圣施礼华谈话》,91)

6. 婚姻圣事可以被宣告为无效吗?

为了这个原因(如果缺少这分自由)(或为了其他导致婚姻无效而不成立的原因),教会可在主管的教会法庭审查有关情况后,宣布「婚姻无效」,即这婚姻从未存在过。

为使夫妇的「承诺」是一项自由而负责的行动,并为使婚约具有坚固而恒久的人性的及基督信仰的基础,婚前的准备是极为重要的:

父母和家庭所给予的榜样和教导,乃是婚前准备的最好途径。

牧者和作为「天主大家庭」之基督徒团体的角色,为传递婚姻和家庭的人性的与基督徒的价值观,是不可缺少的; 尤其是在我们的时代,很多年轻人具有破碎家庭的经验,这些家庭不能再充分地保証婚姻价值观的传授:(《天主教教理》,1629),16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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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我们走在尘世的征途上,痛苦便是爱的试金石。 我们若要对婚姻生活作一番描述的话,那么我们可以说它是银币的两面。 一面是喜乐,知道自己被人爱着,有建立和照顾家庭的愿望与热情,有伉俪之爱,有眼看儿女成人的幸福。 另一面却是痛苦与艰难,岁月剥蚀年华青春; 种种烦恼怨愤的诱惑,威胁着性情脾气; 日复一日单调刻板的生活索然寡味等等。

如果认为当爱情与喜乐面临这种危机时,便是到了寿终正寝的关头,那么我们对婚姻和人的爱情就缺乏正确的认识。 实则,正是在这样的危机中,我们的真爱情才会显露出来。 正是在这种时刻,一个人自我献身的挚情才根深而蒂固,才表现出宁死不渝的的真情实爱。 (《基督刚经过》,24)

丈夫与妻子被召圣化他们的婚姻生活,并在此过程中,圣化他们自己。 把家庭生活置于灵修生活之外是个严重的错误。 婚姻结合,养育子女,为家庭提供生活所需,提供保障和成长,保持与团体其他成员的关系等等,所有这一切人间普通寻常的境况,都是基督徒夫妇被召加以圣化的对象。 (《基督刚经过》,23)

7. 婚姻圣事有哪些效果?

配偶彼此作出给予和接纳的合意是得到天主亲自确认的。 …… 因此,婚姻关系由天主亲自建立的,于是受过洗的人之间的既成已遂婚姻,是永不可拆散的。 这关系是由夫妇自由的人性行动和圆房所产生的,从此不能废止,而且形成由天主的忠信所保证据的一项盟约。 教会没有权力违反天主上智的这个安排。

婚姻圣事本有的恩宠是为使夫妇间的爱情更趋完美,并且巩固他们那不可拆散的结合。 藉着这恩宠,「他们彼此在夫妇生活中,在生育和教养儿女时,互相帮助成圣」。

基督是这恩宠的泉源。 「犹如古时,天主主动与自己的子民订立爱的及忠信的盟约; 同样,现在,身为人类救主及教会净配的基督,藉婚姻圣事,与基督徒夫妇相遇“。 基督同他们在一起,赋予他们力量,使他们背起自己的十字架追随祂,跌倒后再站起来,互相宽恕,彼此背负对方的重担,「怀着敬畏基督的心,互相顺从」(弗5:21); 而且以一种超性的、细致的和丰富的爱情彼此相爱。 祂使他们在爱情和家庭生活的喜乐中,在今世就预尝羔羊的婚宴:(《天主教教理》,1639-16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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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婚者必须清楚地认识到他们的圣召的尊贵。 他们应当明白,天主召叫他们不只是走入人间的爱情,更是透过这人间的爱去参与天主的爱。 他们也应当认识到,自永恒之初,天主已经拣选了他们与祂的创造大能合作,借着生育并抚养子女成人来实现这份使命。 上主要他们使自己的家居与整个家庭生活都成为所有基督徒德行的见证。

我永不厌倦地重申:婚姻是一条伟大而奇妙的天主之道。 就如一切在我们内而属于天主的东西,它要求我们回应祂的恩宠,慷慨、奉献与服务。 自私 —— 无论以何种形式出现 —— 都是与那应当支配我们生命的天主之爱相违背的。 这是一个根本的要点,在谈到婚姻与子女的多少时,必须常常铭记在心。 (《与圣施礼华谈话》,93)

8. 婚姻真的是终生的吗?

「夫妻之爱包括一个整体,整个人的构成因素都包括在内 —— 身体和本能的需求、感觉和情感的力量、心灵和意志的渴望。 它追求彼此的融合要全人以赴,这种融合远超身体的结合,并导向一心一德的融合; 它要求在决定性的彼此交付中,既不可拆散,又要忠贞不渝; 并且怀有对生育开放的心态。 一言以蔽之,这是所有夫妻的自然之爱的正常特质,但它(基督徒的婚姻)以一种新的意义,不但净化,并且加强这些特质,甚至提升它们,使之成为基督宗教特有价值的表达“。 (《天主教教理》,1643)

夫妻之爱,就其本质而言,要求两人以整个生命结合为一,组成家庭(团体),而且不可拆散:「这样,他们不是两个,而是一体了」(玛19:6)。 「他们被召,日复一日地忠于他们彼此相互交付的婚约,在共融中不断成长」。 这种人性的共融,藉婚姻圣事所赋予的在耶稣基督内的共融,得以坚强、净化和圆满,并且透过共同的信仰生活和一起领受感恩(圣体)圣事而不断加深。

「夫妻两人以平等的位格尊严,完全相爱,在上主所确认的一夫一妻制中,更清楚显示出来」。 多夫多妻制违反男女平等的位格尊严,以及夫妻之爱的特质,因为夫妻之爱是专一的、排他的。

夫妻之爱,就其本质而言,要求一分不可侵犯的忠贞。 这是他们彼此把自己赠予对方的结果。 夫妇的爱情应是决定性的,不能是「直到另行通知为止」的临时措施。 「婚姻生活的密切结合,是二人的互相交付,一如子女的幸福,都要求夫妻必须彼此完全忠信,并需要一个不可拆散的结合」。

夫妇之爱的忠贞最深入的缘由,是来自天主对其盟约、和基督对其教会的忠贞。 婚姻圣事赋予夫妇能力,去重现(represent)这分忠贞,并为之作証。 藉着圣事,婚姻的不可拆散性得到一个新而更深刻的意义。

与一个人一辈子结合在一起,似乎是太难,甚至视为不可能。 因此,更须宣告这一喜讯:天主以坚定不移的爱来爱我们,夫妻分享这爱,而这爱扶助和支持他们。 他们借着彼此的忠贞,能成为天主信实之爱的见証人。 (《天主教教理》,1644-1648)

与圣施礼华一起默想

谈到婚姻生活的贞洁,我愿向已婚夫妇们保证..他们无须害怕互相示爱。 恰恰相反,这种互示爱情的倾向,正是他们家庭生活的渊源。 我主期待于他们的,是要他们彼此尊重,相互誓忠; 在他们一言一行中,要保持高尚细腻的修养,淳厚质朴的自然,不骄不燥的谦虚。 我还要告诫他们..夫妇关系的尊严就在于他们在夫妇行为中所表露的爱。 只要夫妇关系向繁衍子女开放,把子女迎入世界,他们的爱便会永存常在。

夫妻若能在爱中持守贞洁,他们的婚姻生活必然是真实的。 丈夫妻子真诚地对待自己,毫不作伪。 他们相互了解,促进结合。 夫妻若把天主所赐予的性爱本末倒置,那么他们的伉俪之情必会破灭; 他们再也不可能披心沥肝以诚相见。 (《基督刚经过》,25)

9. 夫妇应该如何看待生育子女?

子女是婚姻极其宝贵的恩赐,而且为父母本身,亦大有裨益。 天主亲自说过:「人单独不好」(创2:18),「在起初,天主创造了人类,有男有女」(玛19:4); 祂愿意人特别参与祂的造化工程。 天主也降福男人及女说:「你们要生育繁殖」(创1:28)。

所以,真正的夫妻之爱,以及出自夫妻之爱的整个家庭生活制度,其目标就是使夫妻们,在不轻视婚姻其它宗旨的条件下,毅然地准备和造物主及救主的爱合作,因为祂就是通过夫妻,使祂自己的家庭日益扩展充实。

每天以爱圣化家庭,营造一个真正充满爱的家庭氛围:这正是婚姻的真谛。

父母是子女最主要和最先的教育者。 在此意义下,婚姻和家庭的基本任务是为生命服务。

对那些天主没有赐予子女的夫妻来说,无论就人性的或基督徒的观点来看,他们仍可享有一个充满意义的夫妻生活。 他们的婚姻可因着实践爱德、殷懃待客和慷慨牺牲,而散发光芒。 (《天主教教理》,1652-1654)

与圣施礼华一起默想

宗徒把基督徒的婚姻称为sacramentum magnum伟大的圣事,这令我非常感动。 我也从这点推断父母的任务是极为重要的。

你分享天主的创造力:因此,人性的爱是神圣的、美好的,和崇高的。 这是天主 —— 在祂至爱的眷顾中。

——要其他人自由放弃的心灵喜悦。

天主赏赐给你的每一个孩子,都是祂奇妙的祝福:不要害怕有孩子! (《炼炉》,691)

父母应当倾听子女的心声。 父母应把时间用在与子女相处之上,甚至不惜把自己专用的时间也用上。 父母应让子女看出你们对他们的信任,要相信他们所说的一切,尽管他们有时会试着蒙骗你们。 不要害怕他们反叛。 因为你们在他们这样的年龄时,何尝不是也有些倔头倔脑的吗? 你们应当让步,与他们妥协,并为他们祈祷。 如果你们用这种基督化的态度与子女打交道,他们必然会一片丹心,纯真质朴地向你们求教,也不会为满足他们合理的好奇心而求助于一些粗俗卑劣的朋友。 你们对子女的信任,与子女们的友好交往必有好报,他们也会以同样的态度来回报你们。 这样,即使偶有争吵或误会,也不致酿成祸患。 这就是所谓家庭详和,所谓真正基督徒生活的真谛。 (《基督刚经过》,29)

10. 「家庭教会」指的是什么?

基督愿意在若瑟与玛利亚的圣家里出生和成长。 教会就是天主的家庭。

现今,在一个往往对信仰陌生甚至敌视的世界里,信友家庭作为活泼信仰生活的园地、散发信德之光的中心,是非常重要的。 因此,梵蒂冈第二届大公会议以一个古代名称 —— 家庭教会 —— 来称呼家庭。 父母在家庭中以言以行,作他们子女信仰的启蒙导师。

就是在家中,作父亲、母亲、子女的,以及所有成员,「借着领受圣事、祈祷与感恩的行动,圣善生活的见証、克己和爱德行动」,以特殊的方式,实行他们源自洗礼的司祭职。 因此,家庭是培养基督徒生活的第一所学校,也是培育丰富人生的学校。 人在家庭里学习工作的劳苦和喜乐、兄弟之爱、慷慨宽恕之道,甚至常常宽恕,特别是透过祈祷和生命的奉献,去钦崇天主。 (《天主教教理》,1655-1657)

与圣施礼华一起默想

为实现这个目标,便要实践信德与望德,要镇定地面对任何家庭都会碰到的大小问题,要坚持不懈地去爱,要以百折不挠的热情去履行自己的职责。 这样,他们便在一切事情上实行爱德。 他们学会笑容可掬,学会舍己为人。 丈夫和妻子彼此倾听,他们聆听子女的心声,使人人都体会到自己是被疼爱的,被了解的。 他们会遗忘那些因自私心而被过分夸大的小磨擦。 他们会满腔热爱地彼此服务,去做一切组成日常共同生活的小事。

这个目标是要圣化家庭的生活; 同时,去营造一份真正属于家庭的气氛。 要圣化我们每天的生活,就必须具备基督徒的多种美德。 首先要有信、望、爱三德。 其次要有其他所有的德行,例如..明智,忠贞,诚挚,谦虚,勤俭,愉快,等等。 然而,要谈婚姻和婚姻生活,还是应当先从夫妻之间相互的爱情开始。 (《基督刚经过》,23)

我至今仍然大声诵念孩童时从母亲口中学来的睡前祈祷。 我是以一个儿子的骄傲与感恩之情说出这句说话的。 这些祈祷使我更加亲近天主,也使我重温那份爱——我是怀着这份爱而学习迈出作为基督徒的初步。 当我向天主献上即将开始的一天,或为即将结束的一天而向祂感恩时,我也恳求祂增加我那些身在天堂里的、我特别爱的人的幸福,并且使我和他们能够永远在天上团聚。 (《与圣施礼华谈话》,103)

11. 教会允许夫妇分居吗

但是,在些情况下,为了种种原因,婚姻的同居生活实际上成为不可能。 在这样的情况下,教会准许夫妻分居,即终止同居生活。 但夫妻在天主前仍是丈夫和妻子; 他们不可与另一人结婚。 在如此困难的情况下,较好的解决方法就是:如可能的话,彼此和好。 基督徒团体应帮助这些人以基督徒精神生活,忠于他们的婚姻关系,因为那是不可拆散的。 (《天主教教理》,16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