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团的组织

根据教会法典和主业团的专有规章,监督团是由一位监督管理,而其总部是位于罗马。

主业团的监督是范康仁蒙席。

自2017年1月23日起,范康仁蒙席是主业团的监督。

辅理监督是范子安蒙席,副监督是蒲安道蒙席,总司铎秘书是Jorge Gisbert神父

监督团公署的办公室设于意大利罗马的Viale Bruno Buozzi 73, 00197

主业团的管理方式是受教会一般法的规定、宗座宪令《Ut sit(但愿如此)》及其本身的规章(或特别适用于主业团的法律规条)所管辖。1983年的《教会法典》规定了涉及属人监督团的基本条款(教律第294-297条),并由2023年8月4日的《Le Prelature personali》手谕作出了修改。

监督团的司铎完全归属于监督。 监督给他们指派牧灵的职责,而他们在履行其职责时也会密切也遵守其所在的教区的牧灵指引。 监督团负责其司铎们的经济开支。

平信徒在其与监督团特殊使命相关的事情上,也受到监督的管辖。 然而,他们如其他公民一般去听命于民间的首长,也如其他平信徒一般去听命于地方教会的首长。

在主业团里,监督在辅理监督、副监督和总司铎秘书的协助下去做管理工作。 此外,监督也依靠议会的帮助去履行其职务。 女子部的议会称为中央谘议会,而男子部的议会则称为总参事会,两者的总部均设于罗马。

除了辅理监督、副监督和总司铎秘书外,总参事会的其他成员包括:Josemaría Sánchez Blanco、Marcelo Valenga、Andrew Joseph Laird、Luis Romera、和Julien Nagore。

中央谘议会的成员包括:Isabel Sánchez Serrano、María Díaz Soloaga、Nicola Waite、Fernanda Lopes、Kathryn Plazek、Inocencia Fernández、Susana López 和Rosário Líbano Monteiro。

这些议会还有一部分成员是在各地域的区特派,监督团的使徒工作是按地理划分而成立不同的地域,目前有25个地域,涵盖68个国家。

除了以上提到的名字之外,还有总神师(Pau Agulles)和在罗马教廷的代表(Paul O'Callaghan)也与中央管理机构合作。

监督团采纳共治制的管理方式:监督和他的代表总是在相应的议会(大多数为平信徒成员)的合作下履行他们的职责。

监督团的全体代表大会通常每八年举行一次。 来自主业团所在国家的成员会出席会议。 在这些大会中,对监督团的使徒工作会进行研究,并向监督提出未来牧灵活动的建议方向。 在大会期间,监督会任命新的议会成员。

监督团分为多个区域或领地,被称为区。 每个区的界限可能与特定国家的界限一致,但也可能不一致。 而每个区的领导人是一位区代表和两个议会:一个为女士的区咨议会和一个为男土的区参事会。 有一些区也进一步细分为分区。 分区在其领域范围内设有相应的管理组织:一名分区代表和两个议会。

除监督外,没有任何管理职位是终身任职的。

最后,在地方层面,有主业团的中心。 这些中心致力于为特定地方的监督团信徒组织培育活动和牧灵关怀。 中心可能是为女性或男性服务的。 每个中心均由地方议会管理,该议会由一名平信徒(主任)去领导,并通常由另外两名监督团的信徒组成。 为了照顾依附在每个中心的信徒的牧灵需要,区代表或分区代表从监督团的司铎团中指派一位司铎。

监督团的所有信徒都有责任通过日常工作来满足个人和家庭的需要。 主业团成员和协助人除了承担自己的生活费用外,还会负责监督团进行牧灵工作所产生的费用。 他们经常促进和支持这些牧灵活动的实体中心,例如:用于培育活动和灵修退省的房屋。

监督团的费用主要是提供监督团神父的生活和培育费用以及监督团在罗马的中央和每个区或分区办公室的费用和与监督团提供的捐献相关的费用。 当然,主业团的信徒也为他们当地的教会、堂区、等等作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