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論你愛得多深厚,還是不夠的

無論你愛得多深厚,還是不夠的。人心與生俱有極大的彈性。當它愛戀時,它的熱情達到高峯,能克服一切障礙。假如你真愛我主,你的內心可以包容世上所有的受造物。《十字苦路,第八處,5》

讓我們想像主和門徒在晚餐廳聚集,苦難時刻已近了。基督的心火燃起非語言所能表達的,祂遂向祂所愛的門徒說出心裏話:「我給你們一條新誡命:你們該彼此相愛;如同我愛了你們,你們也該照樣彼此相愛。如果你們之間彼此相愛,世人因此就可認出你們是我的門徒。」(若13:34─35)

主,你為何叫它作「新的」誡命?因我們剛才聽到舊約已有愛鄰人的誡命,你們應記得,耶穌開始公開生活不久,就把法律的範圍擴大;「你們一向聽說過:『你應愛你的近人,恨你的仇人!』我卻對你們說:你們當愛你們的仇人,為迫害你們的人祈禱。」(瑪5:43─44)

主,讓我們繼續問下去:你為何視這觀念為新的?在你將要犧牲在十字架上的那夜,交付自己的前幾小時,你和那些與我們一樣軟弱潦倒並陪伴你到耶路撒冷的人親密地談心;你向我們顯示愛德的標準,完全出乎我們意料之外的:「如同我愛了你們。」門徒一定有深刻的了解,因為他們看到你無限的愛。

如果我們是擁有信德的基督徒,有渴望跟隨基督的腳步,那我們不能只是避開以惡還惡的態度為滿足,即使這已經不容易做到的,但與耶穌的德行準則相比就太微不足道,而且,主沒有把這標準作為遙見的目標,或終生奮鬥的獎勵,而是起點,因祂視其為基督宗教的起點:「由此所有人會知你是我的門徒。」

《天主之友,222-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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