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教會內有平等,因為我們一旦領洗,彼此就是平等的,眾人都是同一天主、我們天父的子女。基督徒彼此之間沒有分別,教宗與剛加入教會的人之間沒有區別。但是,這種根本的平等,並不表示我們可以在那些基督已建立的事物裡,改變教會的結構。藉著天主明確的旨意,不同的職務意味著不同的能力,即透過聖秩聖事所賦予聖職人員不可磨滅的「神印」。這聖秩的最高峰,就是伯多祿的繼承人,所有主教偕同他,並從屬他,負起聖化、治理,和訓導的三重使命。
請原諒我如此堅持,但我必須再次提醒你們,信仰的真理是不能由大多數投票表決的。信仰的真理構成「信仰的寶庫」,即基督留給眾信徒,並託付教會訓導當局保管的多項真理,必須真實地教授和流傳。
如果我們以為,隨著人似乎越來越意識到彼此是團結一致,互相連繫的,就應改變教會的建構,好像它需要更新一樣,這想法是錯誤的。時間不屬於人,不論是教士與否。時間是天主的,祂才是歷史的主。只有當教會在制度和訓導上,包括教義的和倫理的,忠於基督,她才可把救恩帶給人。《熱愛教會,30-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