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強調,彌撒是天主的行動,是天主聖三的行動。它不單是人的活動。獻祭的司鐸只是實行我主的願望,為天主的行動提供自己的身體和聲音而已。他不是以自己的名義行事,而是以基督的身分,因基督的名義行動(in persona et in nomine Christi)。
由於至聖聖三對人的愛,聖體內基督的臨在,為人類及教會帶來一切聖寵。這就是瑪拉基亞先知所宣稱的祭獻:「從日出到日落,我的名在異民中大受顯揚,到處有人為我的名焚香獻祭,並奉獻潔淨的祭品。」 這便是基督的祭獻,是在聖神的合作下,由基督獻給聖父的,它是具有無限價值的奉獻,使救贖工程常駐人間,使舊法律的祭獻黯然失色。(《基督剛經過》,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