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五的弥撒福音:进入他人的生命 中

四旬期第一周星期五的弥撒福音及释义。

福音(玛5:20-26)

那时候,耶稣对祂的门徒说:「我告诉你们:除非你们的义德超过经师和法利塞人的义德,你们决进不了天国。 你们一向听过给古人说:『不可杀人!』谁若杀了人,应受裁判。 我却对你们说:凡向自己弟兄发怒的,就要受裁判; 谁若向自己的弟兄说'傻子',就要受议会的裁判; 谁若说'疯子',就要受火狱的罚。 所以,你若在祭坛前,要献你的礼物时,在那里想起你的弟兄有什么怨你的事,就把你的礼物留在那里,留在祭坛前,先去与你的弟兄和好,然后再来献你的礼物。 当你和你的对头还在路上,赶快与他和解,免得对头把你交与判官,判官交给差役,把你投在狱里。 我实在告诉你:非到你还了最后的一文,决不能从那里出来。」


释义

耶稣降来不是为了要废除法律,而是为了使其成全。 在祂内,借着祂,一个基督徒的生活不再只是充满着职务、责任和规条的生活,而是舍己为人和喜乐的生活。

因此,不可杀人这条诫命变得更加丰盈。 心怀愤怒者将会受到裁判,就是杀人者需面对的审判庭。 侮辱自己的弟兄者必会被带到公议会受裁判。 毁谤他人者将会被投于地狱之火中。 与一个弟兄心存芥蒂者会与天主隔绝。

基督这番说话当时想必引起了一些震撼。 可是祂这样说是为了强调问题的根源和那真正的关键:就是与天主的相通,必须借着与人的相通来实现。

「不可杀人」所禁止的不仅是伤害他人的身体。 它也禁止拒绝与他人建立相通、拒绝真正地进入对方的生命、拒绝把他人的生命承担在我自己的肩上。

这里是没有中庸之道的:要么就是彻底地热爱他人的生命,要么就是摧毁它。 要么就是享受他人的临在和生命,要么就是排斥它、消除它、抛弃它。

基督赐予我们的生命是一个丰盛的生命:真实地进入他人的生命中。 在他人成功时共享喜乐,在其才华绽放时衷心赞叹,在他人遇到失败、忧伤、痛苦时与其并肩同行。 拥抱他们,宽恕他们,接纳他们的宽恕。

是一种超越我们本能的、全新的生活模式。

Luis Cru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