屬人監督團與教區、修會和在教會內的運動組織有甚麼異同?

我們應謹記教會所有的實體都分享著同一教會的生命和目的,所以全部實體都蒙召去活於同一教會的共融之中,並促進彼此間的互愛。

我們應謹記教會所有的實體都分享著同一教會的生命和目的,所以全部實體都蒙召去活於同一教會的共融之中,並促進彼此間的互愛。

教區和屬人監督團都是聖統制的信友群體,教區即個別教會,包括特定區域中的所有友。屬人監督團則在一個或數個教區裡活著和行動的實體,它們籍由履行自己特殊的教會目的與教區合作,彼此相輔相成。

在教會內,信友可成立協作性而不隸屬於聖統制(如教區和屬人監督團)的組織,為達成各種目標進行教會性的活動。此類組織,如善會或慈善機構,並不要求成員有特殊的聖召。然而也有一些其他組織,是要求其成員擁有某一特殊的召叫以參與其持殊的神恩。修會和修道團體聚合一眾受特殊神恩感召的信友,透過他們的生活或使徒行動,為福音的基本特質作公開和正式的見證。

在教會內的運動組織由各式各樣的信友,尤其是生活在俗世中的平信友所組成的神恩性團體。他們建立彼此間的友愛聯繫,並履行與其神恩相關的使徒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