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疫情紧急危难:宗座圣赦院准许全大赦和集体赦罪

宗座圣赦院颁布法令,准许为新冠肺炎病患、照顾他们的人,以及在世界各地为他们祈祷的信友颁赐全大赦。法令也指出,在重大需要的时刻,可施行集体赦罪。

宗 座 圣 赦 院

宗座圣赦院於时下大流行疫症期间颁赐特别大赦予信友之法令

2020年3月20日

本特别大赦颁赐给染上「Covid-19」疫症──通称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的信友、医护人员和他们的家庭成员,以及透过任何形式──包括祈祷──关顾他们的人士。

「论望德,要喜乐;在困苦中,要忍耐;在祈祷上,要恒心」(罗十二12)。

圣保禄宗徒在他致罗马教会的书信中的这句话,在教会的整个历史中都引起共鸣,并指示信众在面对所有痛苦、疾病和灾难时应如何自处。

目前,整个人类正遭受一种无形且潜伏的疾病威胁,而这种威胁已成为我们生活的一部分,日复一日地给我们带来强烈的恐惧、新的疑虑,而尤其是在我们当中散播著身心上的痛苦。

天主教会效法她神圣恩师的芳表,时常关顾病人。正如圣若望保禄二世所指出的,人类的痛苦有双重价值:「它是超性的,由於它扎根於救赎世界的神性奥迹,但它也是深刻地人性化的,由於人在痛苦中发现他自己、他自己的人性、他自己的尊严、他自己的使命。」(《论得救恩的痛苦》宗 座书函,第31号)

近日,教宗方济各有如慈父,再次邀请众人不断地为感染新型冠状病毒的人士祈祷。

为使那些因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Covid-19)而受苦的人士,能从他们所经历的痛苦奥迹中,重新觉察到「同一的基督救赎的痛苦」(同上,第 30号),本宗座圣赦院经教宗授权,并信赖主基督的许诺,对怀著信德,以悔改皈依精神来面对目前疫症的信友,按下列规定,颁赐大赦:

本全大赦颁赐给那些感染新型冠状病毒,且遵照卫生当局规定,要在医院或家居接受隔离检疫的信友,但这些信友必须怀著离弃一切罪恶的意向,以他们的心神,透过媒体,参与弥撒,或诵念玫瑰经,或履行苦路善工或其他敬礼,或至少诵念信经和天主经,及虔诚地呼求荣福童贞玛利亚,并基於对天主的信心和对弟兄姐妹的爱德,奉献自己的困苦,同时怀著儘早满全惯常条件(办告解、领圣体,按教宗的意向祈祷)的意向。

医护人员、家庭成员,以及其他效法良善的撒玛黎雅人,冒著受传染的风险,秉承救主的训示:「人若为自己的朋友捨掉性命,再没有比这更大的 爱情了」(若十五13),而去照顾感染病毒者的人士,可在相同条件下获 得全大赦。

此外,本宗座圣赦院也乐意在相同条件下,颁赐全大赦给那些在目前疫症散播全球期间,前往朝拜圣体,或参加圣体敬礼,或阅读圣经至少半小时,或诵念玫瑰经,或履行苦路善工,或诵念慈悲串经,并为疫症平息、减轻受感染者的痛苦,以及为那些因疫症而去世的人士得享永生而恳求全能天主的信友,亦可在相同条件下,获享全大赦。

教会也基於诸圣相通功,为那些无法领受病人傅油圣事和临终圣体的信 友祈祷,并将他们全託付於天主的慈悲,让他们临终时,获颁赐全大赦,只要他们在世时有相应的準备和念一些经文(在此情况下,教会补足他们为得大赦而必须满全的三个惯常条件)。为获享此全大赦,宜使用苦像或 十字架。(参阅:《大赦彙集》,第12号)

愿我等之中保──荣福童贞玛利亚、天主之母及教会之母、病人之痊及进教之佑,援助受苦的人类,拯救我们摆脱肆虐全球的疫症,并使我们获享成圣得救所需要的一切助佑。

与此法令相牴触之任何措施,一概无效。

圣赦院院长──皮亚琴扎枢机
(Mauro Card. Piacenza)

副院长──克尼基尔
(Krzysztof Nykiel)

於罗马宗座圣赦院,
2020年3月19日

(臺湾地区主教团 恭译)
更新日期:2020.03.24


宗座圣赦院

关於在目前传染病形势下举行和好圣事的解释

「我同你们天天在一起。」(玛廿八 20)

目前形势的严峻要求对和好圣事的紧急性与核心性,以及一些必要的说明进行反省,无论是对平信徒来说,还是对蒙召举行圣事的圣职人员来说,均有必要。

即使在新型冠状病毒(Covid-19)疫情期间,和好圣事也应依照普世教会法的规定和《忏悔圣事礼典》的相关要求举行。

个别的告解代表著举行这件圣事的正常方式(参阅:《天主教法典》960 条),而事先没有个人的告明,不能施予集体赦罪,除非有死亡的危险逼近,且 已无足够的时间聆听每一个忏悔者的告明(参阅:《天主教法典》961 条 1 项);抑或有重大的需要(参阅:《天主教法典》961 条 1 项 2º),但其条件应由教区主教断定,且应考虑到主教团其他成员所达成共识之準则(参阅: 《天主教法典》455 条 2 项),然而,为有效地获得赦罪,个别忏悔者领受圣事之决心的必要性则保持不变,意即:要定志在能单独告解时,把没有 机会告明的重罪都告明。(参阅:《天主教法典》962 条 1 项)

本宗座圣赦院认为,尤其是在那些大部分利益人(即欲领受和好圣事者) 均被病毒感染的地区,直至情况恢复为止,均适用上述《天主教法典》962条 2 项所言之「重大需要」的情况。

凡法律所要求教区主教做出任何其他解释者,均应考虑到人灵之得救的最 高準则。(参阅:《天主教法典》1752 条)

几时因出现突发情况而要求同时给多位的信友一起施予圣事性的赦罪,司铎应在可能範围内预先通知教区主教,如若不能,则应儘早告知对方。(参 阅:《忏悔圣事礼典》,32)

在目前突发的病毒事件中,应由教区主教指示司铎与忏悔者在个别地举行和好圣事时应制定谨慎的注意事项,要在告解厅外通风的地方举行,保持合宜的距离,佩戴防护口罩,同时,亦应绝对注意确保圣事祕密和应有的责任。

此外,应由教区主教,在其教会辖区内,根据病毒感染程度,确定合法给予集体赦罪所要求之「重大需要」的情况:比如,在收容受病毒感染且处於死亡危险中的信友之医院门诊入口处,在可能的範围内,於采取适当的预防措施情况下,可采用扩声设备,以使赦罪得以听到。

凡是有需要的地方,在与卫生当局达成共识后,可考虑,基於自愿的情况下,甚至组建「特别医护专职司铎」队伍的必要性与适宜性,但也应尊重传染病防护条例,以确保病患与临终者得到必要的灵性辅助。

凡是在个别的信友处於不可能领受圣事性赦罪的痛苦境遇的地方,应提醒表达(忏悔者有能力表达的时候)诚心祈求宽恕的完美痛悔(上等痛悔),即来自那爱天主在万有之上的爱,并伴随著告解的决心,意即:下定决心儘快接受告解圣事,便能获得罪赦,即使大罪亦然。(参阅:《天主教教 理》,1452)

教会从未像现在这样体会到诸圣相通的力量,并向被钉在十字架上且复活了的主呈上意愿与祈祷,特别是司铎每日所献的弥撒圣祭,即使没有天主子民参与。

作为慈母,教会恳求上主使人类摆脱这场灾难,并祈求荣福童贞玛利亚──仁慈之母与病人之痊,及其净配圣若瑟的代祷,教会始终在其护佑下行走於世。

愿至圣玛利亚与圣若瑟使我们获得和好的丰富恩宠与救恩,他们无时不在聆听上主的圣言,如今祂再次向众人说:「你们要停手!应承认我是天主」 (咏四六 11),「我同你们天天在一起。」(玛廿八 20)

圣赦院院长──皮亚琴扎枢机
(Mauro Card. Piacenza)

副院长──克尼基尔
(Krzysztof Nykiel)

于宗座圣赦院
罗马,2020 年 3 月 19 日
圣若瑟——圣母之净配、普世教会之主保庆日

(臺湾地区主教团 恭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