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华路主教列品案程序年表

2012年6月28日:教宗本笃十六世下令列品部公佈宣认欧华路主教英勇德行之有关法令

1994年3月23日:他於罗马逝世,因圣德昭著而享负盛名。同日真福若望保禄二世到他的遗体前祈祷。

1997年2月19日:主业团监督蔡浩伟主教委任法拉维奥‧卡普斯蒙席(Monsignor Flavio Capucci)为欧华路主教列品案件的申请人。

2002年12月6日:圣十字架及主业监督团於其官方通讯 “Romana” (https://en.romana.org/)中刊出法令,并於监督团公署办公室入口处展示该颁令。颁令的目的是请监督团的信友著手收集这位天主忠僕的著作,及任何有关他本人的被嘉许或批评的文件。

2003年7月4日:罗马教区代表卡米洛‧雷尼枢机(Cardinal Camilo Ruini)向罗马教区的信友发出类似的法令,此法令张贴於教区办事处的入口处,并刊印在罗马教区刊物中。

2003年11月21日:教廷列品部同意欧华路主教的列品案件可於罗马教区法庭及主业监督团法庭内并联(aequaliter) 进行。

2004年1月21日:应监督(蔡浩伟主教)及罗马教区代表(雷尼枢机)的请求,教廷列品部颁令准予「无异议声明」(nihil obstat),开始列品案程序。

2004年3月5日:雷尼枢机在拉特朗大殿的议会厅正式展开罗马教区法庭就有关天主忠僕欧华路主教「生平与德行」(super vita et virtutibus) 程序。

2004年3月20日:蔡浩伟主教在圣十字架宗座大学的若望保禄二世演讲厅主持主业监督团法庭的首次程序会议。

2008年6月26日:罗马教区法庭的审议程序於拉特朗大殿结束;期间举行了85次会议,会晤了25位證人,当中有11位枢机、6位主教、4位司铎和1位隐修士。

2008年8月7日:主业监督团法庭的第一阶段审议程序於圣十字架宗座大学的演讲厅结束;期间会晤了133位證人,除了两位以外,其馀各人均亲身作證(de visu);当中62人为监督团的信友,71位非监督团信友;證人中有19位枢机,12位总主教和主教。

2010年2月19日:方济住院小兄弟会基斯杜科劳‧宝夫神父(Fr. Cristoforo Bove, OFM Conv.),欧华路主教列品案件公文的叙述人,提交天主忠僕欧华路主教之「生平及德行文件」(Positio super vita et virtutibus)。文件共2,530页,由3卷组成:「资料」(Informatio)、「概要」(Summarium)及「传记详述」(Biographia documentata)。由於调查数量繁多且引用研究资料广泛(搜寻了63份教会和民事,公开及私人档案),故此该文件篇幅详尽。

2012年2月10日:路济‧巴里厄劳神父(Father Luigi Borriello, OCD),总信德推动人(General Promoter of the Faith)向列品部的神学顾问提出天主忠僕欧华路主教是否英勇地实践了基督徒德行。他们都一致地予以肯定的答覆。

2012年6月5日:安东尼‧卡里沙诺枢机(Cardinal Antonio Cañizares)在一次常会中向列品部成员的枢机及主教提出同一问题。他们宣佈他们得到同一的决议。

2012年6月28日:教宗本笃十六世下令列品部公佈宣认欧华路主教英勇德行之有关法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