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育自由

「養育子女的任務在於當他們『想』做好的事情時,為他們提供智力和倫理道德的資源,使每一孩子都能夠本著自己的信念去做好事。」

天主願意創造享有自由的生命,他們亦要為此承擔責任。正如任何好父親一樣,他會給我們一些指引 — 道德法律 — 這樣我們就可以正確地運用自由,也就是說,一種可以自我成全的方法。這樣做,「祂為我們的自由冒上風險。」[1]

某程度上我們也可以說,那位全能者已經接受祂的計劃要得到我們的同意。「天主絕對尊重我們的自由,接受我們的缺點和拙劣。」[2] 因為衪寧願我們的愛自由地受制於被人操縱的傀儡;祂更寧願祂的計劃「表面」一敗塗地,也不願對我們的回應設定條件。

聖施禮華在《道路》引述了耶穌曾對大德蘭所說的話:「德蘭,我願意……可是人卻不願意。」[3] 基督在十字架上的犧牲是最有說服力的標誌,看到天主多麼尊重人的自由;作為基督徒父母應該想想,如果衪竟不遺餘力地尊重人的自由,我又怎能不跟隨呢?

愛自己的孩子意味著愛他們的自由。但也意味著有些冒險,把自己處於「不受保護」的狀況中。只有這樣,孩子們才能正常地自我成長:在過程中得到內在和自我的領悟和接收,而不是通過強迫或被操縱而回應。

正如一株植物因為園丁「揠苗」而不能生長,因為植物是按其自己需要而吸取養料的。同樣,人類的成長也是透過把最初接收到的楷模自由地領悟和接收。因此,「給他們忠告和建議後,對孩子真誠的愛和為了他們的益處,父母應巧妙地隱退,使自由這偉大的禮物暢行無阻,使人更懂得愛天主和事奉祂。他們應該記住,天主渴望人自主地愛和服侍祂,而祂總是尊重我們個人的決定。」[4]

自由的愛和引導

當然,熱愛孩子自由之同時,亦不可對他們如何運用自由漠不關心。親的身份帶來了養育自己孩子的責任,指導他們如何行使自由,並設定一些「要求」。正如天主對待男女既親切亦嚴格,家長也應該知道如何引導自己的孩子以自己的能力,成為一個有價值的人。 當孩子為自已的計劃請求准許時,正是一個很好的考驗時機。對他們適當的回應可以是:經過充分考慮,由他們自己決定吧。但要鼓勵他們仔細思考他們的要求是否真正合適,協助他們分辨真正的需要和僅僅是一時興起之分別,並要明白若要花的費用是許多人都不能夠負擔的,這花費可會是不合公義的。

真正尊重自由是需要培養道德的要求,來幫助人克服自我。這是所有人成長的方式。例如,父母應該按年齡,要求孩子去實踐某程度尊重的美德。有時,可能需要用一些懲罰,但施行時要保持審慎和克制,並給予適當的解釋,當然不是訴諸暴力。最好的方法是支持和鼓勵,同時要表現出耐性。「即使在極端情況下,當一個年輕人作出的決定,父母有很好的理由認為是錯誤的,但為了避免可能導致未來的不愉快在回應時不應強加己見,而是表達理解。很多時候因懂得如何運用同理心,才能幫助孩子克服困難。必要時,盡量於不幸的情況中找出其好的一面。」[5]

養育子女的任務在於當他們「想」做好的事情時,為他們提供智力和倫理道德的資源,使每一孩子都能夠本著自己的信念做好事。

糾正之道

尊重別人和他們的自由並不意味著對他們所想或所做的一切都予以認可。家長要與孩子對話,讓他們知道什麼是好,什麼是最好。有時父母需要勇氣對孩子作出糾正。因為他們不僅尊重,同時也愛自己的孩子,因而拒絕「容忍」孩子作出某些行為的決定。

人與人的關係,愛並不是容忍或寬容的最大動力。因為雖然我們可以愛一個有缺點的人,但對他們的缺點,真的可以容忍嗎?愛使我們渴望每人都得到真正的益處,他們能把自己最好的獻出來,得到真正的快樂。因此真正懂得愛的人,會努力使別人克服自己的不足,渴望幫助他們去改過。

每個人所擁有的積極特點 — 至少是潛在的 — 總是大於自己的缺點,而那些優良品質是使他們討人喜歡的地方。但是,我們不是喜歡那些優良品質,而是擁有它的人,他同時也擁有一些不太正面的品質。「正確」的行為通常是經過很多次「糾正」的結果,並以積極的方法去改進,強調他朝有什麼可以改善,則更為有效。

很容易明白,培育孩子就是喚醍他們的自由。這就是培育與訓練或指導的分別。因此,「培育自由」其實是累贅的詞句,因為單是「培育」已表達了一切。

信任的教學價值

「培育自由」時需要有信任的氣氛。正如曾經強調,別人對我們的期望是我們行動的倫理動機。別人對自己的信任激勵我們勇往直前;當感覺別人不信任自已時,會使我們停滯退縮。這情況在年輕人和青少年尤其明顯,因為他們仍在塑造自己的品格和非常重視別人的評價。

信任代表有信心,信賴他,認為那人「能面對真理」— 懂得表達出來或維護真理,並身體力行。對某人信任通常帶來雙重效果。它促進對方感激之情,因為他明白自己領受了一份禮物,也是一份責任感。當有人面對一些重要事情時來徵詢我的意見,表示此人對我信任,並給我很高的評價。如果有人信任我,我會深受感動地去滿足他們的期望,為我的行為負責。給別人委以重任最奏效的方法是信任他們。

教育工作者的成就大部份取決於他們能樹立信任的態度。當給予孩子信任後,父母們特別需要贏得孩子的信任。最好是從小開始鼓勵孩子運用他們的自由。例如,他們應該對孩子有所要求,然後給他們解釋,讓他們知道什麼是好,什麼是壞。但除非有信任,否則一切都缺乏意義 — 這互動的情操能幫助大家開拓親密的關係,如果沒有它,便難以訂立有助於個人成長的目標和任務。

信任是別人給予的、要自己贏取回來的、是要經過努力而獲得的;不能強加或白白要求別人給予的。透過誠信的表現、以身作則、慷慨付出,便可成為值得信賴的人。從而獲得道德權威,可以向別人有所要求;因此「培育善用自由」可成就「培育對自由的認知」。

培育孩子的自由

教育可以被理解為「賦予自主能力」,藉此理解什麼召喚具有真正的價值,什麼可豐富及帶領個人成長,並能正視其實際的需求。為實現這理想,可通過向孩子建議各種運用自由的方法,給他們提供充滿意義的任務。

人生的每個階段都有其積極的一面,對於年輕人來說,其中最崇高的是有能力信任和積極回應忠誠的要求。當年輕人被委以重任時,他們也會很重視這些任務,在他們身上很快便可察覺到顯著的變化,這些任務可能是協助有需要的人,幫助父母照顧年幼的孩子等等。

相反地,當父母只限於滿足孩子的一時之興,表面雖然看來更舒適,長遠來看,這種做法可招致沉重的代價,最重要是不利於孩子的成長,因為這根本不能為他們好好準備面對未來的生活。那些從小便以為一切問題都會自動解決的人,從來沒付出過努力或自我克己,可能他永遠不會成熟的。當生活中無可避免的打擊到來時,想補救可能已為時已晚了。

許多家庭都沉浸於享樂主義和消費主義的氛圍中(不僅在所謂的「第一世界」,而且在許多其他較不發達的國家亦然),肯定這是無助於欣賞美德的價值,或懂得延遲滿足的重要性。

但在面對這種惡劣的環境時,常理可使人看清楚奮力抗衡的重要性。在現今社會,我們需要有令人信服的見證,讓別人見到一位擁有道德正能量的人怎樣戰勝現今的大環境,比那些不去抗衡的人贏得更大的自由。

我們所有人都被召達到這道德自由,但要道德正確地善用自由才能贏取得到。這是所有教育工作者的挑戰,並且特別為人父母,須以令人信服的方式去顯示,真正的自由並不在於做我們想做的事,而是「我們喜歡做」因為這是真正的善,正如聖施禮華常說,這是「最超性的理由」。[6]

沒有比容許自己的激情擺脫繩繮,讓「感覺」牽著自己鼻子走更加盲目。若只嚮往外表具吸引力的東西,那人多受束縛,若能追求艱鉅的倫理道德的善,不僅是紙上談兵,更是身體力行,則會享受到更多自由。

最後,當自由是為服務能救贖我們的真理、被用在尋找天主無限的大愛,使我們從一切形式的奴役中解救出來時,我們才能找到自由的真正意義。[7]

J.M. Barrio

[1] 《基督剛經過》,113

[2] 《基督剛經過》,113

[3] 《道路》,761

[4] 《與施禮華蒙席會談》,104

[5] 《與施禮華蒙席會談》,104

[6] 《基督剛經過》,17

[7] 《天主之友》,27